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放假时间规定。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共3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放假时间。
二、认真执行减负各项规定。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春游,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动员、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三、加强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对学生进行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结合百年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凝聚奋进力量,激发昂扬斗志,突出纪念先人、缅怀先烈的主题,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中华民族的革命传统和优良品德,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四、切实加强假期安全管理。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是防电防火、防交通事故等,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进行一次校园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确保放假期间安全稳定。
五、确保校长通讯畅通。放假期间各校校长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离开本县一天以上需书面请假,经局长批准报局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
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并确保联络畅通。各校要于4月2日前将值班表上报局安保处和办公室。值班人员要明确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县教育局值班电话:0518-88852009,传真0518-88852060。
灌云县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