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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五四”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点击数: 政治处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为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奋力开启“十四五”新征程,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激励青年教师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五四”青年节表彰一批优秀青年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以后出生)的在职在编教师;

2.在教育教学一线,师德高尚,敬业爱生,廉洁从教,遵纪守法,没有从事有偿家教行为;

3.积极参加教育局、学校组织的“志愿者、社会公益、村校走(支)教”等文明公益活动;

4.教科研能力强,有承担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能力。近三年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独立发表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5.参评教师须担任班主任3年及以上,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辅导教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时间。

二、评选要求:

1.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评选过程成为育典型、树典型、学典型的过程,激发青年教师释放正能量的过程。

2.采取个人申报,民主测评,行政会讨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学校对评选结果必须进行公示。不公示评选结果、群众有反应被查实的,将取消学校评选资格。

3.三年内已经获得同类奖项的不参评,如有发现将取消该校今年及第二年评选资格;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特别是从事有偿家教被查实的,取消评选资格;没有符合条件的学校可不申报。

4.申报教师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事迹材料,凡弄虚作假,特别是抄袭网络材料被查实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材料申报

1.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2.上报材料: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见附件二)

3.上报时间:各学校于4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局机关党委处(820室),电子表发邮箱:zzc8852005@163.com。请各校按时上报,逾期不予补报。

四、工作要求

“五四”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慎重地做好评选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公示、材料上报工作,把真正优秀的青年教师选出来。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质量。

举报电话:88852005


附件1:“五四”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五四”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表

附件3:论文要求


灌云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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