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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援疆教育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点击数: 人事股

各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的预通知》(苏教厅办〔20214号)要求,现就我县援疆教育人才推荐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21年度援疆教育人才选派以组团式方式继续开展。我县将选派3名高中教师对口援助霍尔果斯市苏港中学、1名职业学校教师对口援助霍尔果斯市职业高中,具体见附件1

二、选派要求

(一)精准选派援疆教育人才。原则上从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学校选派援疆教育人才,确保选派质量。选派推荐单位要把好政治关、师德关、能力关、廉洁关和身体关,结合人才梯队培养,选派优秀援疆教育人才进疆工作。

(二)严把援疆教育人才条件。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规定标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心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拟任受援学校校长的,从支援学校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中选派;拟任受援学校副校长及中层领导职务的,从支援学校负责德育、教务、教研等方面的骨干中选派。专任教师原则上应有5年以上教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一般在55周岁以下,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三)确保援疆教育人才身心健康。援疆教育人才进疆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针对性体检。出发前统一购买办理保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援疆教育人才在疆工作时间。每批原则为1.5年,期满轮换,因特殊情况在期内调换人员的,须及时补充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援疆教育人才留任,需本人提出申请、征得派出和受援单位同意。已留任一次或在疆工作3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作为选派人选。

(五)援疆教育人才一般于2021年秋季学期到位。

三、政策待遇

援疆教育人才选派有关政策待遇暂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关于选派首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的通知》(苏教办〔20186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迅速启动援疆教育人才推荐遴选工作,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激发教师奉献精神和支教热情,确保选优派强援疆教育人才。

市教育局将制定选聘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组织考察等方式,遴选优秀援疆教育人才;统一集中做好援疆教育人才进疆工作前的岗位培训、健康体检、保险购买等各项工作,确保2021秋季学期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到位。

请各高中于98日前将推荐支教教师人选名单(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任免表编辑器V3.2格式,中组部网站可下载)报县教育局618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yjyjszk@126.com

灌云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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