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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灌云县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 点击数: 信访室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和教育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更好地做好本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表彰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创新意识强,能够在推动信访稳定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本年度领导班子成员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3.职能作用发挥显著,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党群关系密切,群众公认度高。

4.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制度建全,档案规范。

5.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集访、越级访、个人极端行为和有影响事件。

6.敏感时期无各类非访。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新时期信访稳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始终保持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

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强,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善于协调解决各种复杂问题,勇于担当,在信访稳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作风扎实,工作务实,坚持深入一线、密切联系群众,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5.在信访稳定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评选要求

(一)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同志的先进性,代表性。

(二)每校按名额分配表规定人数推荐先进个人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得弄虚作假。

(三)各校根据评选条件,填写《2021年灌云县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先进集体申报表》《2021年灌云县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先进个人申报表》。

(四)各校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上报教育局信访室(716),联系电话:88852770,逾期不予补报。

灌云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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