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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点击数: 基教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教学校、中小学基地及灌云中专2018~2019学年度的班主任。

2.名额分配

全县拟表彰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乡镇小学的优秀班主任至少要分配1个名额给村级小学)。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从事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

2.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心和爱护学生,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效果明显,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在班主任工作中勇于创新,工作经验有特色。

4.注重自身素质提高,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改革,不断探索教育发展规律,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

5.班级管理思路明确,日常管理有条不紊;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集体荣誉感强,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过表彰奖励,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分初评、复评、考查三个阶段进行。

2.初评:由个人对照条件向学校申报,学校内述职,民主投票,学校行政会审批,按《灌云县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分表》(见附件3)打分,推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3.复评:各学校(幼儿园)成立班主任工作评选委员会,对优秀班主任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在校园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结束后按推荐人员择优等额上报县教育局。

4.考查:由县教育局对推荐的优秀班主任进行复核、考查,最终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

四、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上报名单前要实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各单位按要求填写评选推荐登记表、《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分表》和校园内公示图片打印稿各一份,于2019年12月3报县教育局基教科726室,逾期不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灌云县教育局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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