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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苏北就业大学生学费补偿拨付手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点击数: 资助中心

来苏北就业大学生学费补偿工作自2016年开始,按苏财规[2015]42号、苏教助中心[2016]8号文件执行。请以下人员(见附件)于2024年5月10日-6月10日期间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学费拨付。

1.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网(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必需本人携带已上传的相关材料到灌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补偿拨付手续(有关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备验)

材料缺失、无效或不完整的,就业单位不在政策实施范围内的,服务期未满36个月终止在基层单位就业或者未连续在基层单位就业的,以及未在规定内申请确定学费补偿资格的一律不得拨付学费补偿资金。

注: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当年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定学费补偿资格。(灌云县大学生学费补偿工作群:884106618)

灌云县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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